2017年湖北省公务员面试名单|2017年公务员面试热点:“限期卖羊令”背后是“懒政怠政”思想作祟
发布时间:2019-09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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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试热点相关背景
7月11日,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村民陈齐(化名)决定“豁出去了”,他要赶着羊,逃出蒲县。陈齐养奶羊已有5年时间,奶羊的数量从最初的30多只发展至如今的150多只。今年6月,村主任的一个来电让陈齐整个人都变得惶恐起来。“镇上要封山禁牧,限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,否则就要罚款。”陈齐说,突如其来的“卖羊令”,令他无法接受。当记者辗转联系到在山里放羊的陈齐时,一家人和羊已经在外躲了26天。(8月8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@乐山日报邓非:养殖业在偏远山区十分常见,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。近年来,蒲县部分群众放养山羊的现象出现反弹,野外放牧毁林事件时有发生,对该县造林绿化工程和“两个十万亩(十万亩核桃、十万亩马铃薯)”富民工程形成威胁,特别是由此导致的植被破坏、水土流失问题有所抬头。的确,无序养殖会对环境造成破坏,蒲县属于吕梁山生态脆弱区,县域东面是黄河一级支流兴水河的发源地,县域西面是残垣沟壑区,生态承载能力有限。问题是,保护环境固然重要,农民的切身利益也不容忽视。更何况,蒲县关于加强封山禁牧的通告中明确指出,“禁”的是山羊,并未将绵羊等品种划入禁养范围。
保护环境和保障村民利益二者之间并不冲突,封山禁牧也要循序渐进,不能搞“一刀切”,在具体操作上要多考虑群众利益。要知道,几只羊、几头猪,可能就是孩子们上学的学费,是村民全家人一年的花费。此次蒲县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是从2016年6月23日起到10月31日结束,而在具体实施中却演变成了“限期十天卖羊令”。“两年前就已价值9万多元的羊,在几天之内,被两万多元贱卖。”这样的结果,不但给养殖户造成巨大损失,也碾碎了村民的致富梦。
说到底,封山禁牧的最终目的,是为了让大家过上好日子,而“限期卖羊令”却损害了农民的利益,伤了农民的心,实不可取。
@宁波日报左崇年:显然,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实际的,也是权力任性的野蛮。按说,农户有种养殖的自主权,农民种养殖什么,有他们自己做主,政府只能作为引导和当好参谋,帮助农户科学种养殖,尽快走出贫困,发家致富。保护生态环境,与农民种养殖并没有什么厉害冲突关系。保护生态环境,更应该切实维护农户利益。严禁在野外放牧山羊,可以理解,放牧山羊,可能造成对造林绿化工程的影响,应该通过做工作得到农户的理解和支持。但是农户在家圈养绵羊,与禁牧没有多大关系。正如养羊户所说,把绵羊送到山上它都会自己跑回来。
前几年群众中有顺口溜曰:“要想富种果树,种了果树修冷库,修了冷库没销路,没有销路砍果树”……领导不断“换号吹调”,劳民伤财。政府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百姓的谋利益,一切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,农民究竟种养殖什么,应由农民自己做主,也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尊重农民的自主权,由农民说了算,而不是由政府包办。“前几年,我们吃过不少”长官意志“的苦头,一些领导患有短视症,抱着法国路易十四那种”我死后哪怕它洪水滔天“的短视眼光,政策朝令夕改,干预农户种养殖自主权,农户的自主权被权力剥夺,结果劳民伤财。
一纸”限期卖羊令“,农户一把辛酸泪。”限期卖羊令“是不实事求是的形式主义,劳民伤财的”面子工程“,是政绩饥渴的典型反应。不仅碾碎农民致富梦,而且也让农户利益严重受损。”限期卖羊令“,卖掉的是农户的切身利益,卖掉的是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时刻,政府这样做无异是给小康建设的一块”短板“没有补齐,反而又捅了一个窟窿。无异是给”全面脱贫“当头一盆冷水。政府应该在”圈养标准“上花些功夫动些脑筋,帮助农户在向标准化、规模化养殖转变的同时,可以带动、帮助能力差的养羊散户致富脱贫。而不是权力太任性的冲动,因噎废食,一刀切,用”限期卖羊令“,强迫农户就范,损害农户利益,这本身就是违法科学的盲目蛮干!以损害农户利益为代价,造成后果很严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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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兰州晨报陈广江:蒲县”限期十天卖羊令“不仅碾碎了农民的致富梦,也重创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。蒲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强称,”搞养殖需要承担政策、经营、市场三种风险“,但政策风险是政府一手造成的,岂能让农民独自承担?养羊散户多数是生活贫困却又无法外出打工的农民,只能靠养羊维持生计,”卖羊令“等于断了养家糊口的路,让人情何以堪?
生态环境和农民利益不是非此即彼的两极对立关系,只要当地政府拿出作为,是可以做到统筹兼顾的,至少”卖羊令“不该出现。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、循序渐进、精准施策,并在资金、技术、管理等方面对养羊户进行大力扶持,引导养殖户向标准化、规模化养殖转变。即使因生态特殊不适合养羊,也应施行”逐步退出“的策略,以避免价值九万元的羊被两万元贱卖的现象。
蒲县”卖羊令“既是典型的懒政,也是典型的乱作为,归根结底是权力的”任性病“又犯了。奉劝当地及时、果断叫停”卖羊令“,否则后果真的可能不堪设想。
@东方今报李长需:蒲县的”限期十天卖羊令“,目的很纯正,就是部分群众放养山羊现象出现反弹,毁林放牧事件时有发生,对蒲县造林绿化工程和”两个十万亩“(十万亩核桃、十万亩马铃薯)富民工程形成威胁。但有网文的调子,却与这纯正的目的不一致,说是”系因有领导下乡视察,看到有羊啃树苗引发“。多大的领导,不知道,却大有”领导不好羊,农夫皆饿死“的趋势。但这消息无法证实,我们也不好饶舌,倒是苦了那些养羊的农民,想一想4万多只羊,农民要贱卖多少钱?其间的损失谁补偿?
蒲县属于吕梁山生态脆弱区,基础条件不适合野外放牧,这可以理解,而且其早在2000年就开始了封山禁牧。但既然生态脆弱,为何会在2014年鼓励发展养殖业(当然包括养羊)?再说,封山禁牧只是针对规划的林地、草地禁牧,对于除此之外的农田、草地、坡地等不算林地的,不应该属于封山禁牧区。况且山羊也不是不可以圈养。所以,若农民管好羊,不把羊赶上山,政府可加强管理,有何权力强令卖羊?不养就不养吧,给个缓冲期,让百姓慢慢卖掉。就不给,就10天。思维很惯性,态度很暴力,现在讲法制,现在讲市场,你如此禁令,法律依据在哪里?你还把不把市场经济放在眼里?
蒲县的羊为什么由当初的8000多只发展到4万多只?还不是政府的提倡。现在羊发展起来了,威胁到”两个十万亩“富民工程了,就要处理掉羊;据说还要以后养牛了。朝令夕改之快,都快撵上火箭的速度了。是不是没养上几年牛,就要颁布”限期10天卖牛令“了?农民折腾不起了,放过农民吧。现在提倡发展服务型政府,提倡以人为本,行政权力本来代表着政府形象,更代表着民心所指,一些地方政府该想想了,别迷恋手中的权力了,该伸手的时候,别犹豫;不该伸手的时候,要约束好自己。别再弄出”限期十天卖羊令“来,这真不是行政好榜样。
华图解析:小小的羊只是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希望所在,无论出于何种目的,强制养殖户”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“的做法都有些操之过急。这一纸冷冰冰的”限期卖羊令“,不仅让村民很受伤,也让羊群很受伤,更让政府蒙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嫌疑。
果不其然,限令一出即引起村民比较过激的对抗反应及比较强烈的舆论反响,这一现象充分说明了事件本身不是一件简单易操作的事情,不可能”一蹴而就“、”一劳永逸“、”一步到位“,有其固有的复杂性和由来已久的解决难度。可想而知,这种背离当地实际、违反社会规律、无视民意的政策及执行措施显然属于乱作为,还是不要为好。否则,必将加剧当地官民对立情绪,损害政府公信力,这绝非是封山禁牧、保护生态所能取代的。
大家应该都了解,一地政策的推行,需要注重连贯性,让政策之间能有机衔接,不能朝令夕改,不能让当地民众为此感到无所适从,也不能让民众主要承担政策变更所带来的风险与不利影响。如蒲县的封山禁牧,本来完全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让当地的畜牧业养殖走向规范化,从而避免农户们面对突然而来的”卖羊令“手足无措。在公共利益与民众利益面前,从来不是单选,而是应该做到兼顾,不能以出卖任何一方的利益来成全另一方,这考验的是地方政府的治理智慧、行政能力与责任心。